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促进高效执行、阳光执行,9月11日,城口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杨阳、县政协委员刘灵犀、朱小玲,参与见证三起合同纠纷案件财产查控执行工作,“零距离”感受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据悉,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产业振兴,城口县某经济合作联合社与某生态公司订立《合股联营协议》,双方合同期限届满后,某生态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偿还入股资金及支付分红款,某经济合作联合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经济合作联合社胜诉后,因某生态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1500余万元金钱支付义务,某经济合作联合社向城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案系系列案、执行标的额大、涉及主体范围广,城口法院高度重视,成立执行专案工作组,迅速开展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核实工作。
执行现场,三名代表委员在执行局副局长张雷带领下走进某生态公司厂房,实地查看了被执行公司的经营场所,详细了解了被执行公司的实际经营、注册资金缴纳、债权债务及当前剩余资产等情况,充分听取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现场查封了被执行人的经营厂房、机械设备及车辆,详细告知了生态公司有关查封物品的保管责任,为下一步执行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代表委员见证法院强制执行后表示,每一起执行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常态化开展各种专项执行行动,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