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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城口法院组织召开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座谈会
作者:魏兴  发布时间:2024-09-09 10:09:15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9月5日,城口法院召开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座谈会。会议由城口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伟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向亮出席会议并讲话,辖区24名企业家代表,在家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于欢解读了《城口县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会议发放了《企业经营风险法律提示手册》《“一街镇一法官”联系人名单》。与会企业家代表积极发言,谈感想、话发展、道期盼、提建议。

向亮院长认真听取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他们关心的问题逐一解答和回应。为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供给能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下一阶段工作,向亮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县委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的政治检验,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全力确保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可预期。依法审慎处理涉营商环境案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遏制恶意“维权”行为,惩治虚假诉讼,弘扬诚实守信经营的法治文化,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

三是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的新需求、新期待。做深做实“一街镇一法官”,常态化对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要依托“5G”车载便民法庭、“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精准推送企业需要的法治资讯;做好向前延伸的诉前调解、向后延伸的判后答疑等工作,让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具体举措更加精准、更具实效。

四是构建亲清关系,始终保持接触交往的双向性、规范度。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建议民营企业家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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