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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县法院召开

作者:王高  发布时间:2024-08-09 15:24: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统筹县政法各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协同发力和联动共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口建设,8月7日,城口县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县法院召开。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滕兴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法院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民事行政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并对《城口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考核评估指标(讨论稿)》进行了解读。参会人员热烈讨论,积极发言。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亮指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口建设,需要各政法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形成合力。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成因。要牢牢把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关键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不断走深走实。

滕兴中强调,政法机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县委部署要求,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同向发力、齐抓共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一是要正视矛盾纠纷数量上升的客观现实,主动扛起多元化解的政治责任。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前端防线及时发现预警,引导纠纷诉前调解、实质化解,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兜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合力助推平安城口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增强评估考核机制的操作性。健全主动排查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督促网格员履职尽责,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录入。健全矛盾纠纷分流回流机制,精准分流,及时回流,闭环落实。健全党建统领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确保每一起纠纷有人管、有人抓、能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及时请示汇报,审慎处置。

三是要完善配套机制,提高多元解纷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员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实践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甄别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分流回流精准度。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支持,用好用足政策,优化多元解纷综合保障。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办、县规自局、县住建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办、县司法局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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