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贯彻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城口县十佳政法干警发布活动在县委大礼堂举行。
4月29日,“贯彻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城口县十佳政法干警发布活动在县委大礼堂举行。记者 李燕林 摄
县委书记张继军,县委副书记、县长董奕锋,县政协主席何国兵,县委副书记袁开勇等市管领导参加活动。
4月29日,“贯彻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城口县十佳政法干警发布活动在县委大礼堂举行。记者 李燕林 摄
近年来,全县政法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惩恶扬善,打赢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攻坚战,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始终坚持刀刃向内、正本清源,打好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久战,政法队伍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分别达97.96分、98.03分;始终坚持开拓创新、强基固安,打响了平安建设暨风险化解的总体战,群众安全感指数99.13%,平安建设市对县考核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交出了平安建设高分报表。
4月29日,“贯彻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城口县十佳政法干警发布活动在县委大礼堂举行。这是张继军、董奕锋、何国兵、袁开勇等市管领导和十佳政法干警获得者合影。记者 李燕林 摄
活动中,张继军、董奕锋、何国兵、袁开勇等市管领导分别为刘和平、朱光、韦继先、张倩、刘时来、魏民、鲁光红、罗泽富、罗涛、张雷等十名十佳政法干警获得者颁奖。
刘和平,男,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人民法院庙坝法庭庭长。他二十五年默默奋斗在审执岗位上,在执行局工作期间,执行各类案件150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达3500余万元,年平均跨域执行达20000余公里,执行质效长期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在庙坝法庭工作以来,他整合资源打造“红色革命法庭”,年平均化解基层纠纷200余件次,综合质效保持在全市基层法庭前列,个人连续5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21年被市二中法院记三等功,庙坝法庭2023年被市高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先进法庭”。
朱光,男,中共党员,2010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他积极投身检察公益诉讼事业,用心导航丈量“公益”面积,带领团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0余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0余件。他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办理的城口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公益保护、三合水库库区畜禽养殖污染等案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多件案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例,其主办的种子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个人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韦继先,男,中共预备党员,201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一中队中队长。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斗在交巡工作一线,共参与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万余件,教育违法驾驶员5万余人次,帮助求助群众100余人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00余场次。当小学生闯红灯,即将被一辆迎面疾驰而来的电动车冲撞时,他反应迅速一把“拎”住,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当接到受伤群众求助,他临危不乱调度交通,为救治赢得宝贵时间……他用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弘扬着社会正气,传递着政法力量。个人先后2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获嘉奖1次、三等功1次。
刘时来,男,中共党员,2014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他时刻牢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抓捕行动中他是“拼命三郎”,在潜伏摸排时他是“最佳演员”,在侦破案件时他是“警中诸葛”。他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凭借出色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先后参与侦破刑事案件125件,破获九类恶性案件1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人。他曾用一周时间,跨越湖南、河南等多个省市,为群众挽损470余万元。个人先后荣获县级嘉奖2次、三等功1次。
张倩,女,中共党员,200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她是平凡岗位的“实干家”,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高质量完成了政工工作。她是检察声音的“传播者”,撰写的《合力守护十万人饮用水源》《消除安全隐患“一天也不能等”》《渝粤联动,打通辍学少年复学路》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她是干警眼中的“娘家人”,兢兢业业把从严治警要求和从优待警措施落到实处。个人先后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获市级嘉奖2次、三等功1次,获得城口县2023年“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魏民,男,中共党员,201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所长。他是公安业务骨干,破案打击、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成效突出。他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打、防、管、治、建”多管齐下,2023年联合调处矛盾纠纷56起,化解信访积案2件,查处治安案件52件,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6人,推动辖区治安环境不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个人先后荣获“刑侦先进个人”“治安先进个人”“社会治理先进个人”等称号,县级嘉奖2次。
鲁光红,男,中共党员,1988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司法局修齐司法所所长。从意气风发到沉稳老练,他二十三年如一日坚守基层一线,把青春和激情全部奉献给司法行政工作,即使身患重病,历经多次生死考验,始终忠诚担当、不辱使命。近年来,他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1000余件,调处疑难复杂纠纷200余件,涉及给付金额达2000余万元。接管社区矫正对象350人,无一例脱管漏管,无一人在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等称号。
罗涛,男,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从警28年来,先后在刑警、治安、看守所等多个岗位工作,他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平和、理性执法,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警卫处工作期间,参与和组织实施二级警卫任务5次、三级警卫任务49次、其他安保任务80余次,实现“零差错”“零纰漏”。在看守所工作期间,推动看守所向“安全、法治、文明、智慧”的现代化监所迈进,创新试行的《关于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情况纳入量刑酌定情节的实施意见》被公安部监管局推广,个人荣获市级嘉奖2次。
罗泽富,男,中共党员,2008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科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勤勤恳恳、无私奉献,传递法律温度,彰显法治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400余份,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先后参与桂花井片区、百年广场、北屏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重大涉法事务贡献了专业力量,被聘请为城口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城口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所在科室2023年被表彰为“重庆市依法治市先进集体”。
张雷,男,中共党员,201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城口县人民法院巴山法庭庭长。从外地人到本地法官,他已在城口扎根服务13年,先后承办各类案件1407件,调撤率82.53%,无一案件被改发,实现“零上访”“零信访”。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累计办理涉农民工欠薪案件82件,兑现案款109万元。他以“和合无讼”为目标,坚持诉源治理,承办的某物业公司与业主服务合同调解案入选2023年度重庆市高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个人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5次、“办案能手”称号5次、嘉奖1次、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