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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法院召开共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席会

作者:陈青山  发布时间:2024-03-14 14:12:03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四方会商”机制,认真落实市二中法院与市律师协会万州区分会、渝东北各律工委及律所“共建新时代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会议精神,搭建律师与法官之间良性互动沟通平台,3月12日,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律工委召开共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席会。



会上,与会人员就法院干警与律师如何公开、规范、廉洁交往,构建“亲清”关系,如何维护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交流发言。参会律师及法官共同签署共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倡议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

法官代表、民庭副庭长贾磊建议,法官与律师应牢固树立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要坚守职业操守,筑牢纪法意识。

法官代表、刑庭负责人程佳畅表示,律师和法官之间要在互相尊重专业角色、保持职业距离、公开透明的前提下保持良性互动,同时就律师在参加司法活动中如何提高庭审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给出了建议。

参会律师就如何认识和处理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搭建沟通平台、业务交流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并就法院立审执工作如何便民利民、增强法院公信力和认可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

交流结束后,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美安与县律工委主任赵建中签署了共建新时代“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备忘录。

县律工委主任赵建中表示,此次联席会为律师和法官之间沟通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感谢县法院、县司法局对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并从建立共享信息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培训研讨机制、违纪违规问题互通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县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夏维维就律师如何保持与法官良性互动,对律师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服务发展大局;二是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三是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立沟通渠道;四是严格自律,提升业务水平,共同为法治城口建设贡献力量。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美安对县司法局、县律工委及广大律师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表示感谢,并就如何为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沟通搭建平台,共同构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相互尊重,同向发力推动建设法治城口。律师和法官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法律工作,虽然身份职责不同,但是社会责任、法治价值追求是相同的。法官要充分尊重律师权利,让律师有更高的积极性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律师也应尊重法官的裁判,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融洽氛围。

二要相互支持,同频共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官与律师同是法律职业者,工作目的都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互相支持对方依法履职,法官要切实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律师要理解支持法官公正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共同维护好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要相互沟通,同心同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双方要在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前提下,构建便捷畅通、公开透明的交流渠道和平台,开展多形式的交流,共同提升、共同进步,培养共同的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同时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案件中,不要单方面接触交往,也不要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交流,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四要相互监督,同心协力共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和律师要处理好良性互动和相互监督的关系,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常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建立双向反馈和通报机制,做到“亲”不违反规定,“清”不疏远关系,共同维护法官、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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