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人民法院由城口县人民法院(本级)、城口县人民法院信息技术中心(二级单位)构成。设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修齐人民法庭、庙坝人民法庭、巴山人民法庭、明通人民法庭;1个督察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2.89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71.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71.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12.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08.81万元,教育支出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1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71.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76.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2.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2.89万元,比2022年增加47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39万元,比2022年增加576.4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1万元,预算减少85万元;未休假补贴等规范编制减少54.74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共计增加501.73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费转列基本支出增加214.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1.5万元,比2022年减少104.5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费转列基本支出减少188.5万元;按照项目支出预算体系规范编制常年性项目增加7万元;一次性项目调整增加7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重点工作。
城口县人民法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比2022年减少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实有数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32.2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23年车辆更新配备计划审批,拟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4.41万元,比上年减少73.6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1万元,预算减少85万元;单位在编人员变动,预算增加1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9.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果 联系方式:023-5922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