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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8 09:02:51 打印 字号: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城口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机构处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修齐人民法庭、庙坝人民法庭、巴山人民法庭、明通人民法庭;1个督察室。

(三)单位构成

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681.56万元,支出总计3,681.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91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新招录8名正式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健康休养费提标等;二是年中追加新审判楼运行管理费、六专四室建设费、办案业务经费缺口、司法救助资金、丧葬抚恤金、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清算资金等;三是使用2020年度职业年金清算结转资金,城口县财政局下达驻村工作队1-5月经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68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43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因2021年度新招录8名正式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健康休养费提标、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清算等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追加新审判楼运行管理费、六专四室建设费、办案业务经费缺口等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7.66万元,占99.9%;其他收入3.42万元,占0.1%。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0.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68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39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新招录8名正式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健康休养费提标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审判楼运行管理费、六专四室建设费、追加办案业务经费缺口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因职业年金清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46.89万元,占77.3%;项目支出834.67万元,占22.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48万元,本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78.1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0.6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新招录8名正式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健康休养费提标等支出增加;二是年中追加新审判楼运行管理费166.5万元,六专四室建设费用42万元、办案业务经费缺口39万元;三是追加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四是追加丧葬抚恤金、退休一次性补贴12.54万元;五是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83.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20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因2021年度新招录8名正式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健康休养费提标、退休一次性补贴、职业年金清算等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追加新审判楼运行管理费、六专四室建设费、办案业务经费缺口等经费。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16万元,增长11.2%。一是2021年度新招录8名正式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健康休养费提标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审判楼运行管理费、六专四室建设费、追加办案业务经费缺口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因职业年金清算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2020年度职业年金清算结转资金0.48万元,本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144.45万元,占8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82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增加及政策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增加新审判楼运行管理费、六专四室建设费用、办案业务经费缺口等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5.0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用于干警培训费用,年中无追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8.06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2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增加;二是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83.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89.79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导致医保垫底资金全年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5)住房保障支出90.7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中无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66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招录8名正式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健康休养费提标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人员经费政策。公用经费44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0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后,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数,加强三公经费管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53万元,增长115.5%,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39.06万元,因办案业务需要,2021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两辆;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01万元,因案件受理数量增加,2021年度用车频次同比大幅增加,新购置车辆保险费等运行费增加;三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39.0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实际购置价格低于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购置车辆,本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两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案件受理数量增加,2021年度用车频次同比大幅增加,新购置车辆保险费等运行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法院到我院办案、调研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39.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3.03元,车均购置费19.53万元,车均维护费2.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会议次数减少,视频会议形式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0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培训及新录用公务员政治轮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0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搬迁至新审判楼,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执法执勤用车。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834.6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个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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