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日进斗金?
动动手指就能赚钱?
这样的“好事”千万别心动,
否则就要心痛!
近日,城口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图片源自网络
案情摘要:
被害人凌某通过电商QQ群添加被告人唐某为微信好友。唐某向其谎称帮助网商卖家刷单成功后,除退还本金外,可获得商品交易价格3%的佣金。凌某便通过唐某提供的购物链接,花费19548元购买了两台苹果12PRO max手机,将其邮寄给唐某指定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实际为唐某本人)。唐某收到手机后遂将凌某的微信、QQ屏蔽,凌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案件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信息网络骗取他人财物1954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说法:
网络“刷单”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刷单”十刷九骗,还有一个正在骗!“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擦亮双眼,牢记凡是以刷单为名的兼职皆是诈骗,切勿贪便宜吃大亏,稍不注意就会掉进骗子为你精心设计的骗局之中,让本想趁机赚钱的你,刷到“破产”,刷到怀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