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慧眼察秋豪,一颗公心断是非,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3月23日,一起建设工程案件的当事人陈某武高兴地来到城口法院巴山人民法庭,用不健全的双臂将一面印有“一双慧眼察秋毫,一颗公心断是非,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巴山法庭负责人张雷法官手里,感谢张法官带着尊重和人文关怀去审理案件,依法为其追回了拖欠多年的下余工程款1211684元,让当事人更多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工程现场勘察结算
据悉,2017年6月17日,某矿业发展公司与陈某武、陈某兵签订了《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协议约定该公司位于巴山工业园区5、6、7号车间和食堂由陈某武、陈某兵依照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同时约定楼层高5米以下工程造价为280元/㎡,楼层高5米至8米工程造价为380元/㎡,飞檐面积按每楼层层高的半价计算。案涉工程竣工时支付工程价款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2018年10月,案涉工程完工并现已投入使用,被告依约支付了工程款182万元。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结算并支付下余工程款,被告以资金困难为由一直未工程验收与结算。遂后,陈某武、陈某兵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某矿业发展公司支付下余工程款1284684元,并要求被告支付下余工程款的资金占用利息。
面对案件中客观存在的种种困难,承办法官张雷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双方争议不下的工程款数额入手,耐心向原告讲解诉讼程序需要的时间精力成本与司法鉴定费用相关规定以及案涉合同存在的问题;同时多方协调被告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得失,希望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牢固树立“诚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企业发展理念,积极妥善应对诉讼案件给企业带来的各种影响。最终,原、被告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邀请案涉工程的相关工程设计师来到施工现场,结合施工设计图纸,逐一核算工程量;面对工程结算争议问题,承办法官找准纠纷争议症结点,抓住双方利益平衡点,紧扣法理情理融合点,逐个协调确定下来。关于结算工程总价款3031684元原、被告予以签字确认,扣除已支付工程款182万元,对于剩余工程款金额1211684元如何支付的问题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并一致同意向城口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协议达成后,原、被告均感谢承办法官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成本解决矛盾纠纷,尽力让各方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城口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调判结合+释法答疑”的审判工作模式,用心用情用法定分止争,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