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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31 09:30:15 打印 字号: | |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城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城口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机构处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4个人民派出法庭、1个监察室。

(三)单位构成。无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325.65万元,支出总计3,325.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4.70万元、下降 40.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41.04万元,减少新审判大楼装修装饰工程1554万元、新审判楼网络建设49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96.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家具及装修60万元;二是追加办案业务及运行经费缺口60万元,追加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追加丧葬抚恤金1.59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18.34万元,追加新审判楼网络建设资金212.6万元,增加员额增资及正常晋升工资。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32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1.08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41.04万元,减少新审判大楼装修装饰工程1554万元、新审判楼网络建设49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96.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家具及装修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32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5.18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业务及运行经费6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丧葬抚恤金1.59万元、职业年金清算资金18.34万元、新审判楼网络建设资金212.6万元,增加员额增资及正常晋升工资。其中:基本支出2,506.29万元,占75.4%;项目支出818.88万元,占2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业年金清算结转资金0.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7.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10.67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41.04万元,减少新审判大楼装修装饰工程1554万元、新审判楼网络建设49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96.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家具及装修60万元;二是追加办案业务及运行经费缺口60万元,追加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追加丧葬抚恤金1.59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18.34万元,追加新审判楼网络建设资金212.6万元,增加员额增资及正常晋升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7.05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41.04万元,减少新审判大楼装修装饰工程1554万元、新审判楼网络建设49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96.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家具及装修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6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追加办案业务及运行经费缺口60万元,追加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追加丧葬抚恤金1.59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18.34万元,追加新审判楼网络建设资金212.6万元,增加员额增资及正常晋升工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1.15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41.04万元,减少新审判大楼装修装饰工程1554万元、新审判楼网络建设49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96.7万元、执行指挥中心家具及装修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19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追加办案业务及运行经费缺口60万元,追加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追加丧葬抚恤金1.59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18.34万元,追加新审判楼网络建设资金212.6万元,增加员额增资及正常晋升工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业年金清算结转资金4788.43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879.71万元,占8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7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追加办案业务及运行经费缺口60万元,追加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追加丧葬抚恤金1.59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18.34万元,追加新审判楼网络建设资金212.6万元,增加员额增资及正常晋升工资。

2)教育支出5.2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用于干警培训费用,年中无追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4.99万元,占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追加职业年金清算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95.32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

5)住房保障支出91.70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96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减少年终目标绩效奖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2020年度在职干警减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人员经费政策。公用经费40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5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6万元,下降55.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18万元,下降50.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数,加强“三公”经费管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24万元,下降48.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91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车辆管理,对维修、保养、加油等严格审核程序;二是在出差过程中能够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派车;三是疫情期间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随之降低。

公务接待费2.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到我院办案、调研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1万元,下降8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6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标准控制接待人数、配餐人数;二是疫情期间公务接待大幅减少,主要通过网上办公办案,因此公务接待开支大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5.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5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机关日常运行费用;二是送达方式部分采用电子送达,邮政特快专递资费降低,邮电费大幅下降。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因办案业务需要,2020年度参会次数增加,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主要以网络视频培训为主,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76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个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624-城口县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自评总分
(分)

100

联系人

杜清

联系电话

59224018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2207.79

2488.59

2488.11

99.99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城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分设管理效率、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三类型绩效指标,其中管理效率下设: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四项具体绩效指标,用量化指标衡量我院预算执行进度和综合管理效率;履职效能下设:生效发改率、人均结案数、办结案件数量三项具体绩效指标,主要从量化指标衡量我院审执案件效率;社会效应下设:裁判文书公开率、庭审直播率、群众满意度三项具体指标,用以衡量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的公开比例,以及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满意度。整体绩效目标的设置是为了切实保障日常办案业务经费需要,保障审执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信息化建设与运维支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实现良好的社会效应。

城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分设管理效率、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三类型绩效指标,其中管理效率下设: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四项具体绩效指标,用量化指标衡量我院预算执行进度和综合管理效率;履职效能下设:生效发改率、人均结案数、办结案件数量三项具体绩效指标,主要从量化指标衡量我院审执案件效率;社会效应下设:裁判文书公开率、庭审直播率、群众满意度三项具体指标,用以衡量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的公开比例,以及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满意度。整体绩效目标的设置是为了切实保障日常办案业务经费需要,保障审执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信息化建设与运维支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实现良好的社会效应。

我院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分设管理效率、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三类型绩效指标,通过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四项具体绩效指标,衡量我院预算执行进度和综合管理效率;生效发改率、人均结案数、办结案件数量三项具体绩效指标,衡量我院审执案件效率;裁判文书公开率、庭审直播率、群众满意度三项具体指标,衡量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的公开比例,以及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满意度。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个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5

95

98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生效改发率

%

0.2

0.2

0.1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人均结案数

100

100

22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办结案件数量

3000

3000

4177

100

10

10

核心指标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95

95

99.99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70

70

72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庭审直播率

%

20

20

25

100

10

100

非核心指标

裁判文书公开率

%

90

90

95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8

98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编码

1920A624【2762】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24-城口县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联系人

杜清

联系电话

1818317722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435

435

43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案件经费。具统计截止2019年7月,我院已经收案2670件。
二是三公经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三是人员工资。单位自行聘用的保安员3人、保洁员1人、食堂3人确保工资按时发放。

一是案件经费。具统计截止2019年7月,我院已经收案2670件。
二是三公经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三是人员工资。单位自行聘用的保安员3人、保洁员1人、食堂3人确保工资按时发放。

一是案件经费。具统计截止2019年7月,我院已经收案2670件。
二是三公经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三是人员工资。单位自行聘用的保安员3人、保洁员1人、食堂3人确保工资按时发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案件数量

=

4000

4000

4177

100

25

25

核心指标


送达资料安全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核心指标


安全保证

=

0

0

0

100

20

20

核心指标


送达成功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聘用人员数量

=

24

24

24

100

5

5

核心指标


协助办案工作量

>

100

100

100

100

5

5

核心指标


案件数量

=

100

100

100

100

5

5

核心指标


发放率

=

100

100

100

100

5

5

核心指标


聘用人员数量

=

9

9

9

100

5

5

核心指标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聘用制人员经费

项目编码

1920A624【2730】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24-城口县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联系人

杜清

联系电话

1818317722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202

202

20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打字技能。看(听)打字速度,能够每名书记员达到每分钟80个字,准确率达到100%。
二是法律基础知识。以法律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全面掌握业务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
三是工作实绩。书记员在各业务庭跟案数量达到100%;工作质量达到100%满意,如庭审笔录和其他各类笔录客观、详细、完整、规范、准确;卷宗装订及归档移达及时、规范、符合要求。

一是打字技能。看(听)打字速度,能够每名书记员达到每分钟80个字,准确率达到100%。
二是法律基础知识。以法律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全面掌握业务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
三是工作实绩。书记员在各业务庭跟案数量达到100%;工作质量达到100%满意,如庭审笔录和其他各类笔录客观、详细、完整、规范、准确;卷宗装订及归档移达及时、规范、符合要求。

一是打字技能。看(听)打字速度,能够每名书记员达到每分钟80个字,准确率达到100%。
二是法律基础知识。以法律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全面掌握业务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
三是工作实绩。书记员在各业务庭跟案数量达到100%;工作质量达到100%满意,如庭审笔录和其他各类笔录客观、详细、完整、规范、准确;卷宗装订及归档移达及时、规范、符合要求。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聘用人员数量

=

30

30

30

100

100

100

核心指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4018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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