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于欢,城口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自2003年进入城口法院工作,2010年从事刑事审判,她先后被授予“重庆五一巾帼标兵”、“城口县优秀政法干警”、“城口县十佳政法干警”、“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等荣誉称号,她所带领的刑事审判庭,先后被授予“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作为一名女性刑事审判法官,同为母亲的身份,从女性的视角出发,对于未成年人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被告人小军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儿子出事后仍拒绝回家,多方联系,于欢终于接通了小军父亲的电话,交谈之后,小军父亲态度依然很坚决,“我们管不了他,正好交给你们政府,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说罢,挂断了电话,第二天她再次拨打小军父亲的电话,提出和孩子母亲说两句,“孩子在看守所很想你们,但是犯错了害怕说出来,咱们都是当妈妈的,儿子是心头肉,回来看看吧。”电话那头沉默几秒钟后传来了抽泣声。
最终在于欢的多次沟通下,小军父亲当庭检讨家庭教育的失误,小军在被告席上泣不成声,第一次主动承认错误,请求原谅。
于欢法官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对法律的赤诚,让司法更具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