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我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城口县已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因受疫情影响,城口县所有省际客运班车暂停营运,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我院决定变更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具体变更时间由承办法官另行通知,请您留意来电及短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或被隔离,以及因身在湖北和其他受疫情影响地区的交通被关停等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护您及家人健康平安,如您在节后上班期间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确需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建议您通过依托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的“易诉”平台,或者依托于微信平台的“重庆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详情请点击温馨提示查看)
四、城口法院已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五、城口法院工作时间正常对外开放,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届时安检口安检将增加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请来访群众耐心配合。
六、如果您有诉讼方面的咨询或求助,请联系:
立案咨询:023-59222083
执行指挥中心:023-59225732
其他问题(综合办公室):023-59222022
城口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