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本院共计设置11个内设机构,4个人民派出法庭、1个监察室。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城口县人民法院信息技术中心(二级单位)。城口县人民法院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城口县人民法院信息技术中心主要是负责全院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包括法院主干网络、信息化应用平台、网络安全及信息化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8.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8.11万元,比2018年增加92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46万元,比2018年增加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艰边津贴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8.65万元,比2018年增加87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务信息化项目等,主要用于保障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经费、保障审判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8.98万元,比2018年增加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18万元,比2018年增加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行的县内接待费的标准,2019年实行市级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万元,比2018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跨县、跨市、跨省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案件成本的大福度提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0.71万元,比上年减少9.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8.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城口法院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兆文 联系方式:13594865501